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海南省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农字〔2009〕63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服务中心(办、局、总站),乐东县农业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把好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质量关”的要求,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09〕7号)精神,结合海南实际,现将《2009年海南省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9年海南省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把好财政资金补贴农机产品(以下简称补贴机具)质量关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促进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及时有效实施为目标,整合系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措施,建立健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体系和调查监督机制,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由省农机鉴定推广站组织报送投诉情况月报表,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分析,协调处理重大质量投诉,加大监督力度。
(二)开展质量保障督导。在“春耕”、“三秋”两个季节,由省农机部门组织督导组赴各市县开展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通过到企业、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用户访谈等形式开展督导。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由省农机鉴定推广站向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提交督导报告。
(三)开展质量跟踪调查。选择重点产品开展质量跟踪调查。根据我省情况确定本年度非通用类的产品1~2个开展跟踪调查。调查工作完成后,由省农机鉴定推广站向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提交质量跟踪调查报告,组织有关企业就调查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