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国家“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改革过渡期间,所有改革涉及的机构及人员的正常经费、待遇均不变,确保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交通发展、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牵头做好机构组建、编制确定、职能转换等工作;人事部门要牵头做好划转人员的考试录用等工作;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所需要的相关资金,合理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保证我省税费改革人员安置相关资金和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的落实,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等工作;交通部门做好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和人员转岗安置等有关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各级交通部门在改革期间,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切实加强改革涉及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帮助改革涉及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改革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附件:山西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山西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申联彬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牛仁亮 副省长
成 员:李建功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崔国红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宝卿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令祚 省编办主任
郑建国 省财政厅厅长
张高宏 省人事厅厅长
张 健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段建国 省交通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