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三)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政府部门,可指定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增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

  (四)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少的政府部门可不调整职能和内设机构,但必须明确一个内设机构牵头负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审批事项。

  各部门的内部职能调整方案需征求同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意见,并报同级编办审核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实现行政审批科学化

  (一)明确管理机构性质,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统一设在本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政机构,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代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指导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原则上各级各部门不得另设办事大厅或分中心,已经设立的应限期整改。

  (二)督促审批事项集中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凡行政许可项目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自治区级部门的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各市、县级部门的要在征求上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充分授权服务窗口,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办结率。要明确部门授权的范围、对象、形式、授权后的监督和授权保障工作等。要统一授予服务窗口对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受理决定权、即办件的审批权、承诺件的组织协调权、办理结果的送达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诉代理权等权利。原则上除需要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和需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外,其他所有的审批事项都必须集中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理。

  (四)建立审批联动机制,保障服务窗口与内设机构审批工作协调顺畅。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后,审批工作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必须建立部门与服务窗口的审批联动机制,明确审批流程,做到权责明确,工作协调。

  四、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实行行政审批无差异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