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
(桂政发〔2009〕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受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影响,我区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为贯彻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形势,现就应对金融危机加强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就业是民生之本,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要决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要着重做好企业稳定职工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流动就业和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要充分发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拉动就业的积极效应,紧紧把握我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实行向区外转移就业与扩大区内就业相结合,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努力促进保就业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展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各级各部门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辟就业门路,挖掘就业潜力。一是要从大举措大项目中拉动就业。要把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扩大内需的举措紧密结合起来,使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更多的就业;瞄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服务业。二是要从经营好容量大的企业行业中扩展就业。在推进结构升级中,积极支持经营状况好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多做贡献。三是要从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中带动就业。不断完善创业的政策和服务措施,扶持和鼓励劳动者创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予以重点支持。
(二)统筹各群体就业,把大学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进一步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鼓励各类企业多招聘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委、社区等基层就业。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补贴政策,解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后顾之忧。完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