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2009年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第四年。各市、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的长效机制,做好后期扶持资金足额发放工作,确保政策兑现及时,确保移民群众满意。二是做好168.44万人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管理工作,完成新增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五年规划修编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各类水库移民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造福移民群众。五是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连带影响情况调查工作,全面开展大中型水库淹田淹地不搬迁移民、农转非的非农业户口移民、1985年以前为安置移民调出土地的原住村民和小型水库移民等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摸清情况,研究政策,妥善处理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连带影响问题。
(二)扎实抓好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列为自治区2009年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自治区筹集资金对241座已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施通路、通水、通电和危旧房改造等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工程实施各项工作。一是成立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各市、县要尽快相应成立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工程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制定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工程建设的具体项目和投资规模,扶持移民开展生产开发。三是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切实改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交通闭塞状况,基本解决水库移民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住房难等问题,真正让广大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扎实抓好在建、拟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各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做好在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龙滩、百色、乐滩、桥巩等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各项扫尾工作。各有关市县要认真抓好龙滩水电站库区355米高程以上移民的永久住房建设工作,完成乐滩水电站库区都安县拉烈集镇1200名移民建房及搬迁工作,完成桥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1772名移民搬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快各库区专业项目复改建的工作进度。二是抓紧桂林漓江补水、鱼梁、岜蒙等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进一步创新移民工作思路,做好长期补偿移民安置方式的研究探索和推广工作。在完善长洲水利枢纽淹没耕地长期补偿各项办法的同时,开展龙滩水电站库区长期补偿的调研论证工作。对有发电收入、具备条件的水利水电工程原则上要推行长期补偿政策,使拟建水库移民工作不留或少留后遗症。四是继续抓紧在建水库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工作。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第471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我区在建的百色、乐滩、平班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投资进行概算调整。五是提前介入,积极做好大藤峡水利枢纽、老口、瓦村等航运枢纽等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