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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9〕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

  2009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再接再厉,统筹做好全区水库移民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我区水库移民工作发展的重要之年。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水库移民工作水平,切实做好2009年全区水库移民工作,努力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2009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库移民工作全局,以发展移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主线,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素质、增加移民收入为主要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创新和完善水库移民工作机制,提高水库移民工作水平,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库区,努力开创全区水库移民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全区水库移民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大任务,抓好九项工作的“一三九”总体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努力推动水库移民工作整体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一个目标:加大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生产发展扶持力度,不断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平,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任务:一是已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任务;二是在建、拟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任务;三是维护库区社会和谐稳定任务。

  九项工作:一是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二是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工作;三是在建、拟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四是移民生产开发扶持工作;五是移民教育培训工作;六是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七是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作;八是重点库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九是库区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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