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一批企业做强做大,继续推进中关村百家创新型企业试点。集成各方面资源形成合力,通过政府采购、贷款贴息、技术改造、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室、收购兼并、改制上市等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效应明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
八、实施“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的技术攻关。积极吸引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创新体制机制,支持由战略科学家领衔的研发团队,在生命科学、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学研究机构(研究中心)。聚集一批由高端领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一批由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领衔的创业服务团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高端领军人才政策支持。
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各级科技计划的研发活动。允许项目承担单位特别是企业与研究机构,在目标不变、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优化结构,在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聘用参与研究的高校毕业生人员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
九、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共同建设研发机构,通过合作研发、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方式,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联合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的重大科研和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开发产品。
促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向高新技术企业转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合作研发、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方式,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推进产学研用创新体系的建设。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选派科技人员深入企业,研发技术、开发产品,特别是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带产品到企业推广应用。对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科研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给予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