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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人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人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有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人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9〕27号),我局根据卫生部遴选的结果,刻录了人禽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课件光盘,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卫生局、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人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培训管理部门,落实培训管理人员,制订培训计划,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区县卫生局要把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人禽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合格、职称晋升或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并将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人禽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全员培训。
  三、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学习下发的人禽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视听教材,并做好有关培训管理工作。
  四、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请于2009年4月2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市卫生局科教处。电子版传至hutianzuo@smhb.gov.cn。总结内容要包含培训管理部门、培训进展情况、参加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和培训效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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