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所属医院、有关大学及附属医院、驻沪部队医院、企业医院、局属单位:
现将《2009年上海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上海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卫生部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2009年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09年的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着力提升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要重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在行风建设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要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通过组织报告会、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弘扬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在抗震救灾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体现出来的高尚品德、优良作风和行业精神,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示范作用,促使广大卫生从业人员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要充分运用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发现薄弱环节,教育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明是非、知荣辱、遵法纪,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政治基础,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三要认真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教育广大卫生从业人员认真把握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及认定,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使广大卫生从业人员知法、懂法、用法。各单位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卫生局将在第一季度内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召开纪检监察、纠风干部及医务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学习“两高”
《意见》宣传教育活动。四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医德档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收入分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制定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