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市政府各部门对社会和新闻媒体包括网络上出现的热点、敏感、不实、负面的报道和言论,要做到及时发现,密切跟踪舆情动态,积极应对,正确引导;对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舆情动态要及时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外宣办)和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坚持以我为主、把握导向、抢占先机、主导舆论的原则,争取第一时间通过广州市新闻中心等市的新闻发布平台向媒体和社会通报真实、权威信息,以正视听;对于一些重大事故事件,各部门要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外宣办)报送信息,根据市的总体部署,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防范措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
四、继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教育部门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围绕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以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教育收费为主线推行校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校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等制度,办学资格、学籍管理办法和入学条件,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用途和使用情况,招生考试政策、计划、推行和结果,咨询服务方式,监督渠道和查处结果,保送生、特长生选拔和学生评先选优情况,各类资金和助学物资发放情况等。
(二)卫生部门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围绕解决“看病贵”问题,以规范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等为重点推行院务公开。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医用耗材和药品等项目的价格信息,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制度,行风建设情况和监督渠道;向患者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使用情况,提供医疗收费查询、信息咨询和病历资料复印的服务。
(三)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向社会重点公布办事项目、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时间和代收代办项目,服务范围、站点、承诺,纪律规定,新出台政策,公共服务调整计划,故障处理情况,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的方式和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四)交通、公路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或受委托行使执法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向社会重点公布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职责任务,管理权限,纪律规定,收费和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缴费办法,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处理规定,监督渠道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