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昆明公交集团公司和城乡公交企业
配合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
十九、改善公交乘车、候车条件,强化公共交通人性化服务,改善乘坐环境
责任单位:昆明公交集团公司和城乡公交企业
二十、合理设置出租汽车候客泊位;运用现代通信手段,使出租汽车由目前的流动式揽客,逐步向停车候客、电话招租、无线通信调度等方式转变,提高经营效益;通过车辆分期置换,逐步提高车型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出租车营运企业
二十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班线客运车辆“公司化”和“公交化”整合改造工作,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公交企业
二十二、加大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的财政投入,从2009年起,公交场站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财政资金用于主城区公交场站提升、新城场站建设和城乡结合部场站完善
完成时限:2009年4月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公用局、昆明公交集团公司和城乡公交企业
二十三、通过发行债券和贷款、融资租赁、股权转让等多种办法筹措资金,用于加快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建设;对具有开发价值的公交场站改变用地方式,采用BT、BOT等招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综合开发,以解决公交场站建设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国资委、昆明公交集团公司和城乡公交企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四、落实市政府对公交企业现行的各项公共财政补贴、补偿政策,其中包括优惠票价补贴、燃料补贴、新购车辆贴息和车辆保险补贴
完成时限:2009年6月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昆明公交集团公司和城乡公交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