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分析以基础分析和专项分析相结合。基础分析重点突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专项分析对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并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季度、半年和全年以综合分析为主。季度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全市经济运行基本情况、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措施等。半年、全年分析内容除季度、每月分析内容外,还包括发展环境分析、与先进地区对比分析,以及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分析。
(十一)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
1.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由会议涉及到的市政府领导及县(市)区政府、市级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可由市长或副市长、秘书长主持召开。
2.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部署市政府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宣布重要决定。
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和相关处室牵头办理。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电视电话会议室的线路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出会议方案,报市委办公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审批。
三、市政府各种会议的审批和有关工作
(一)凡要求各县(市)区委书记参加的会议,必须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凡要求各县(市)区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必须报市长审批。
(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现场办公会、市长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会议承办处室一般应提前7天将会议议题计划,报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的副秘书长审核后,再报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批准。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或对应的秘书处室负责组织承办;会议纪要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厅办文处、对应的秘书处室按分工负责起草,按照规定程序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市政府专题会、工作会等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提出会议计划,报会议主持人批准。会议纪要由会议主办部门起草,送市政府办公厅对应的秘书处室核改后,按照规定程序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的会议,会议主办部门一般应当提前10天将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议程、规模和建议出席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同志名单,会议通知代拟稿等;如需请领导讲话,应当附讲话代拟稿),按照公文管理规定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应处室负责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及时通知会议主办部门,并印发会议通知。市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协助做好会议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