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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通知


  由市政府党组书记主持,市政府党组全体成员出席,每半年召开一次。

  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市政府工作会

  市政府工作会由市长或副市长、秘书长,或受委托的副秘书长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个部门一年只能召开1次全市性会议,由市级有关部门年初按规定上报计划,会议方案经市政府分管的副市长或秘书长批准后召开。

  市政府工作会的主要任务:研究和部署市级部门带有全市性的工作。由市政府委托市级有关部门承办会议。

  (十)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

  1.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分为年度分析会、半年分析会、季度分析会、每月分析会。

  (1)年度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由市委书记、市长、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秘书长,各县(市)区长,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有关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新闻单位负责人列席。

  市政府提出会议方案报市委同意,由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

  (2)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的领导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有关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新闻单位负责人列席。

  每年4月、10月下旬,由市长主持召开。

  (3)每月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除召开年度、半年、季度经济分析会议的月份,每月中下旬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

  2.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的主要任务:

  围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跟踪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跟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动态,跟踪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进展情况,对比先进地区的经济运行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决策建议和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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