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通知
(昆政办〔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使市政府会议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效能,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昆政发〔2006〕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实施细则》(昆政办〔2006〕34号)的规定,本着务实、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种类的界定

  根据研究问题和参会范围的不同,市政府主要会议分为: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市政府党组会,市长碰头会(市政府务虚会议),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工作会,市政府专题会,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等12种。

  二、参会范围、形式和主要任务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

  1.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会议内容,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领导列席;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昆明警备区的领导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有关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新闻单位负责人列席。

  每年召开1至2次。由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主持召开。

  2.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命令。研究贯彻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各种措施;

  (2)研究、审议并决定全市年度和阶段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总结、部署市政府阶段性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