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找准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结合点,完善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利用便民服务中心等载体搭建综合平台,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凡涉及“三农”的重大政策举措和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网络、新闻发布、政策下乡等多种方式公开。在城乡基层建设规范、标准的“政务公开栏”,编制《大连市居务公开目录》和《大连市村务公开目录》,方便群众知情与办事。(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民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年内)
(五)承办第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务公开研讨会
15.做好会务的筹备和协调工作。拟于9月份在大连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务公开研讨会,将为我市提供一个检验政务公开成果、促进学习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市政务公开办要全力以赴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前准备,早出成效,迎接会议的召开。(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9月份)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和掌握基层需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要在机构编制、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年内)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同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配合,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问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重点研究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复议问题,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继续与本市新闻媒体合作开设固定的“政务公开专栏”,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与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社会公开评议体系、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年内)
(三)抓好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本系统内的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公务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从事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市政务公开办今年将举办两次培训班,编印统一的《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培训手册,并适时组织考察和调研活动。各级行政学院要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相关的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行政学院,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