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函

  (三)推动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2008年6月,我委在厦门市召开了全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经验交流会,邀请北京觅法网的首席律师和省地税局的专家,对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以及《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进行详细解析,各设区市经贸委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规科长及部分企业代表共4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防范的法律风险,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得到企业广泛好评。此外还与省人事厅共同组织了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全省共418人报名参加了全国统考。
  三、落实法制学习与依法行政相结合
  (一)加强经贸立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2008年我委共有10项立法项目被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其中制定项目5项、调研项目5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2008年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8月25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08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项目数量和通过率来看均排在省直部门前列。与此同时,还向省政府报送了《福建省家禽屠宰管理办法》、《福建省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的送审稿,《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调研项目的起草工作也分别启动,为省政府法制办较快地启动我委立法项目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建立委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委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法制工作,凡涉及我委职能的重要文件及行政许可都由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把关。委领导班子作出重要决策前都要经过法律论证,确保重大决策有法律依据,防范决策的法律风险。我委还聘请了新世通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五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