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的合作,通过政府组织增信,重点支持农村路网、电网、通讯、环境治理等大型公共基础实施建设。充分利用地方城投公司投融资平台功能,重点支持县域城区改造、安居房建设、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建设。对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政策性银行发挥好信贷资金周转作用,促进项目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商业银行以项目未来现金流和收益为担保,通过政府增信,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参与建设。
六、加快县域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步伐
(十二)增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整体合力。政策性银行要发挥信贷资金金额大、周期长和利率低的优势,重点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型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要以“三农金融部”的组建为契机,充分利用自身资金实力强、技术先进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重点支持具有带动基地和农户的龙头企业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具有熟悉农村市场、贴近农户和机制灵活的优势,重点满足农村经济对分散、小额资金的需求,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部门对“三农”资金需求量大的县(市、区)要调剂资金,保证供给;邮储银行要发挥机构网点遍布城乡、科技网络完善和可投放资金多的优势,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促进资金回流。大型银行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加强债券发行、资金拆借、支付结算、电子银行等业务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探索将邮政储蓄银行富余资金以合理的价格转入县域农村信用社,使分流资金再回到县域农村地区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积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的信贷投放提供支持。县域金融机构要在客户资源和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授信、中间业务、交易结算、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在市场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县域经济中准确定位、共享资源、密切合作,提高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十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涉农金融机构要逐步从产品营销向价值营销转变,积极发展基于现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的商业可持续模式,大力推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民工银行卡和“一站式”金融超市等金融服务方式。大型商业银行要下放和扩大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分支机构的授权授信,简化贷款手续,创新涉农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机制。农业银行要配合战略转型,将县支行纳入“三农”金融部管理,作为面向“三农”和县域的服务平台,提高专业化经营管理和支农服务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现有支付结算平台,开发和推广支农新产品,增强银行卡功能。鼓励拥有网点优势的涉农金融机构大力拓展收费类和服务类资金归集等中间业务,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咨询和代理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