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5年,全省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和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25%和18%左右。20个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全部超过100亿元,其中石油天然气及化工、煤及煤化工、电力、航空、食品、有色金属、电子通信设备及元器件、汽车和输变电设备等9个产业集群达到1000亿元以上,石油装备、机床工具、重型装备、软件与信息服务和冶金等5个产业集群达到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省内配套率由目前不到30%提高到50%以上。到2010年,全省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达到10000亿元,增加值约3900亿元;到2012年,销售收入达到15000亿元,增加值约5600亿元;到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0亿元,增加值约8000亿元。
三、进一步完善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措施
(一)编制产业集群规划,实现跨越发展。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遵循产业集群形成、演进、升级的内在规律,编制《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和20个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规划及子集群发展实施方案,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指导和依据。各市、县级政府要根据全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制定当地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着力培育特色显明、优势突出、错位发展、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二)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品牌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形成5个以上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10个以上销售收入过500亿元以上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核心企业,充分发挥其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网络销售中的“领头羊”作用。以股份制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实现企业体制创新和结构优化。推进行业性并购重组,支持优势龙头企业“走出去”,实现低成本扩张。从今年开始三年内将国有资本收益作为国有资本金注入龙头企业,助其增强资本实力、发展壮大。跟踪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实行大企业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各级政府和各行业协会要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产业带动作用显著的名牌产品或龙头企业,着力将我省优势产业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产业集群。
(三)突出产业链条延伸,进一步提高配套率和成套化水平。以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为基础,明确产业延伸方向和重点,发展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抓好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配套企业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鼓励龙头企业采用重组、改造等方式,组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提高产品本地化配套率;以剥离专业化强的零部件和生产工艺,发展配套企业,提高企业间专业化协作水平。抓好核心部件的配套,选择对产业集群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技术,实施重点突破和攻关。各地要抓住国内外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吸引配套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聚集发展。对转移到当地的配套企业和产业化项目,龙头企业要加强产品配套协作,互惠互利、共谋发展。支持陕鼓集团、西电集团等龙头企业提高产品成套能力和集成能力,实现产品成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