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民爆行业2009年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经贸机电〔2009〕162号)
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民爆行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印发民爆行业2009年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安函[2009]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委拟定了《福建省民爆行业2009年质量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民爆物品生产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依据本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我委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福建省民爆行业2009年质量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2009年质量工作要点,结合我省民爆产品现状,确定今年我省民爆行业质量工作要求是:提高产品质量意识,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的检测监督,推动企业完善产品质量体系建设,确保民爆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节能环保,提升我省民爆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遵守《
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确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领导。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工作计划;要强化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能力;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人,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车间(或工、库房)、班组、个人。
二、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主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民爆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用户的使用安全乃至社会公共安全,各企业充分认识到民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加强售后服务,树立品牌战略理念,塑造技术含量高、安全可靠、性能优良的名牌产品形象。
三、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树立企业质量管理、产品检验、性能检测工作的权威性,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水平,完善生产在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手段,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要继续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不断提高和完善产品标准和管理规程,运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