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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度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3.强化统计数据服务作用。一是省局要做好全省各类事故汇总。每月统计形成《全省各类伤亡事故汇总情况表》、《较大以上事故汇总情况表》、《各行业领域事故指标进度表》,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领导,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服务。二是各市局要在做好统计事故汇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能够反映本地事故情况的综合性统计汇总表,更好地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服务。
  四、加强事故分析通报工作
  1.提高事故分析服务能力。一是及时做好特殊时期、重要时期、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开展倾向性、代表性问题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三是根据事故数据等情况,总结规律特点、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易发薄弱环节,提出预防事故工作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服务。
  2.做好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工作。一是省局每季度要以省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行通报,通报文件发至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二是各市局要搞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通报,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3.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工作。一是省局定期发布全省伤亡事故情况,每季度对各市局和各行业领域事故综合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各市局要定期对本地区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对事故上升的地区,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五、规范事故举报核查处置工作
  1.进一步规范事故举报信息核查处置工作。省局上半年起草制定事故举报信息核查处置工作制度,同时,要加强开展举报信息实地核查处置工作。
  2.认真开展事故举报信息核查处置工作。各市局要建立健全举报信息受理登记、调度核查处置、情况反馈等规章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对省局下发通知单的举报信息,要及时核查,按时反馈。
  六、加强事故结案备案管理工作
  1.落实事故结案备案工作制度。各市局要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做好全省非煤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结案备案工作的通知》,严格按规定时限结案和建档备案,于每季度5日前,将事故结案备案统计情况报至省局。
  2.建立对事故结案备案工作检查通报制度。省局及各市局要定期对事故结案备案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省局每季度对各市结案备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促进事故结案备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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