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1、主动服务扩大内需工程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扩大内需民生重点工程,靠前服务。一方面开辟许可审批“绿色通道”,确保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基建程序审批和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备案等手续。另一方面加大过程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主动与工程项目业主沟通联系,发挥两场联动的作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业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2、深化意外伤害保险改革,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总结意外伤害保险经验,各地要借鉴厦门、龙岩、漳州等地经验,加快意外伤害保险改革步伐,做到有序运作,充分发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防范建筑安全生产风险和加强安全宣传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中的作用,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提高工伤保险普及率,鼓励在重大工程中引入一切责任险,有效转移企业风险。
3、注重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机制。一要切实落实《关于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的通知》(闽财建〔2009〕7号),加强与同级财政、编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近期落实经费保障问题,努力充实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业监管力量,做好队伍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二要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指导各地完善监督机构人员结构建设,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水电等专业监管人才培养,逐步建立人员专业结构配套合理的监督队伍。指导监督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监督程序,强化监督巡查,提高监督工作的执法政策水平和现场监督实践能力。三要鼓励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创新监管模式。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考评办法》,切实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中执行政府政策的中坚作用,做好各方主体责任行为监督和现场实体监督。加强监督系统网络建设,依托现有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扩充安全监督信息管理内容,提高监督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4、加强队伍廉政建设。高度重视队伍的廉政建设,加强教育引导,筑牢防腐倡廉思想防线,确保队伍安全“保底线”。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和检测行业的社会评价工作,加强对敏感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督,禁止现场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以误餐等各种名义收取补贴、收受工程验收信封和从事与监督有关的其它谋利行为,养成廉洁自律的强烈意识,树立行业形象。
5、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家咨询、安全宣传培训、安全学术交流、课题调研等活动,参与行业管理,开展自律和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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