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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1、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一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大跨度结构、异形结构、剪力墙结构等关键部位要重点排查治理,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关于开展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预拌商品砼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排查、监控等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切实消除重大隐患。 二要继续抓好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工作;实施淘汰模板木支撑,限制钢管门架支撑系统使用范围的政策,加强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管理,切实纠正模板檩条直接搁置水平钢管上且通过扣件传力到竖向钢管的错误做法。
  2、加强行业基础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一要加强层级监督管理。强化层级间特别是设区市对县级的监督指导检查,加大行政检查处罚力度,尤其是对县管工程的巡查检查,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严格现场各类参建人员管理,确保现场岗位责任落实到位。二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加大对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建程序以及违法抢建项目的查处力度,重点排查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等生产性建筑、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和私人投资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三要依托“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加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信息动态管理,按照国家统计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抄送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执行施工许可管理信息月报制度。四要规范住宅小区配套附属设施交付验收管理,确保房屋交付使用的功能要求。
  (三)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环境
  1、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是切实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我省《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24号)、《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建[2008]23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国家确定的6种和我省认定的6种共12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抓好今年6月1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过渡期一年届满后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档案。二是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特种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拆卸等各环节的管理机制,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各方主体行为,明确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全过程管理,禁止使用淘汰和到达报废年限的机械设备。三是完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管理制度,出台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管理办法,规范检测市场行为,不定期开展检测机构抽查。四是引导好建机租赁单位的行业备案确认工作,贯彻落实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要求建筑施工机械承租方应当从取得行业确认书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承租建筑施工机械。五是鼓励设备租赁安装队伍做大做强,有效整合现有安装队伍资源,坚决制止挂靠安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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