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引导消费。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整治成果,加强对违法单位和非法食品的舆论监督,大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四)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以工作专报方式随时报送(报送格式详见附件1);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于2009年5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杭州市“促消费、保健康”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所汇总后报市卫生局。
有关资料报送联系电话/传真:86411293
电子信箱:food86411293@163.com.
附件1:杭州市促消费保健康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整治工作专报表
附件2:杭州市促消费保健康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附件1:
杭州市“促消费,保健康”餐饮消费环节
食品卫生整治工作专报表
(第 期)
报送单位(盖章): 二○○九年 月 日
附件2:
杭州市“促消费、保健康”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项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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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单
位
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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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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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单位数(家)
| 发现非法使用原料
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宣传报道情况
| 投诉处理情况
| 出
动
执
法
人
员
数
(人次)
|
查
处
案
件
数
(件)
| 罚
没
款
金
额
(万元)
| 销毁
非法
食品
名称、
数量
(千克)
| 报
纸
| 电视
| 其它
| 受理数量(件)
| 处理
数量
(件)
|
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单位数(家)
| 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单位数(家)
| 使用其他
非法食品
原料单位数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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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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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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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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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楼、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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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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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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