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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广应用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意见的通知


  5.推进增值业务和个性化终端开发。积极引导软件企业从事基于3G的多媒体信息业务软件、移动终端定位业务系统、移动接入互联网业务软件、移动视频电话系统等相关增值服务业开发。鼓励和支持企业尽快形成终端生产能力,建立3G基站开发平台,为用户提供形式多样的个性化终端。

  四、实施步骤

  ㈠项目启动阶段(2009年2月-3月)。正式启动3G商用网工程建设,主要开展基站勘察、管道和铁塔安装、光缆放设、基站土建等配套工作。

  ㈡演示基站建设阶段(2009年4月-5月)。建成少量3G演示基站,首先覆盖市委、市政府及周边范围。

  ㈢试验网络建设阶段(2009年6月-7月)。建设3G运营试验网,将3G网络重点覆盖市内党政军重要机关、学校,新钢、赛维等重点企业及各主要商业区等领域。

  ㈣3G业务启动应用阶段(2009年8月-12月)。力争在12月底以前,将3G网络覆盖新余城区和分宜县城,启动3G业务试商用,提供视频电话、无线上网等业务。

  ㈤3G业务重点推广阶段(2010年1月-2011年12月)。大规模建设基站,实现3G网络全市城乡地区覆盖,大力扶持与推进3G发展,将3G广泛应用城市管理、电子政务、水电、交通、警务、税务、教育、金融、民生工程、国有企业等行业信息化项目。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余市第三代移动通信(3G)推进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对3G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建设与推广应用等工作。

  ㈡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各部门要出台扶持以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TD-SCDMA)为主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简化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在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基站选址、工程施工、业务测试、政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实际问题。规划建设部门要将3G网络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负责指导3G基站选址等工作。城管部门要协助指导3G网络建设中涉及的地下光缆施工、管道建设、室外设备(如天线)安装等工作。交通部门要协助指导地下光缆穿越公路施工等工作。教育部门要协助解决部分基站在学校的选址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对3G基站建设用地开辟土地办证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公安部门要依法维护工程施工秩序,并为施工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坚决制止干扰3G网络建设行为,依法打击破坏、盗窃通信设施行为。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做好3G基站的无线台站设置办理工作,简化办理手续,及时清理3G使用频段内非法频率。电力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供电增容及保障工作,在3G基站的接电时采用“绿色通道”优先接入。宣传部门要加大对3G自主创新、发展应用重要意义的宣传,为3G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环保部门要协助做好宣传工作,消除少数群众对基站辐射的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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