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余府字〔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8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新余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先进单位
分宜县人民政府 渝水区人民政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食品安全监管先进单位
市农业局 市经贸委 市教育局
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 仙女湖区管委会
新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仰天岗管委会
三、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市委宣传部 罗红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 明
市农业局 李晓燕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罗会华
市工商局 吴晓庆
市卫生局 彭秋生
市经贸委 王跃汉
市公安局 王志群、黄月平
市检察院 欧阳海燕
市广电局 王 宇
市教育局 杨小宝
市建设委员会 张浪平
市城管局 金星华
市环保局 李 广
分宜县 李 杰
渝水区 廖海金
经济开发区 杨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