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70件实事”协调工作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70件实事”协调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日
关于加强“70件实事”协调工作的意见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09年要为民办好涉及扩大就业、社会保障、济困助学等七大领域的“70件实事”。这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本质要求。为将“70件实事”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现就加强“70件实事”协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为民办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办好“70件实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党和政府的大事来抓,坚定目标不动摇,全力以赴不放松,切实把“70件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和责任(见附表)
三、保障机制
㈠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余市“70件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萍高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刘新政、市财政局高剑、市统计局卢信敏为副组长,“70件实事”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督查、协调。
㈡落实责任。按照“70件实事”责任分工,市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状,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底兑现奖惩政策。
㈢建立机制。建立“四个一”制度,即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亮相、年终一总结。“70件实事”协调领导小组每个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半年召开一次交账会,年终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单位进行批评。
四、工作要求
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70件实事”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制定工作进度计划表,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下属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时间和工作要求,做到环环紧扣、步步推进,确保“70件实事”年初承诺、年底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