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本市商业服务业规范双语标志和英文菜单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秩字〔2009〕1号)
各区(县)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商业服务业企业:
2006年至2008年,本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全面开展了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营造了良好的外语环境,在树立首都国际形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全面提升首都国际化程度,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09年商业服务业要以巩固奥运成果、改善购物环境、提升服务品质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双语标志和英文菜单的规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区(县)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商业服务业企业要充分认识继续开展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围绕着力发展“特色商务、数字商务、生态商务”的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统筹合理安排,分步落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持标志的有效性
各区(县)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商业服务业企业要继续以《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以下简称:《英文译法》)、《中文菜单英文译法》、《GB/T10001.1-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标准为指导,按照《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的要求,通过企业内部自查、企业之间互查、区(县)组织抽查、发动组织志愿者或社会力量参与检查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志工作。商业服务业企业要定期对各类标志和菜单进行检查维护,做到标志清晰有效、菜单整齐干净。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中英文标志和菜单,及时调整和更换,以保证标志和菜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根据调整变化,研究提出新的需求
商业服务业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变化,对公共场所的各类标志进行统一规划。新开业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企业要科学合理设置各类标志,重点餐饮企业一般要设有中英文菜单。新扩建或调整的公共场所的标志、餐饮企业菜品的菜单,要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设置的中英文标志和菜单,英文应符合《英文译法》、《中文菜单英文译法》中的译法规则和规范用语,中文应使用规范汉字。要注意收集和总结,对《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实施-商业服务业》或《中文菜单英文译法》提出修改意见。对于企业需要或有独自特色的英文用语,而标准中没有对应英文的,可将新的英文需求列出明细,由各区(县)商务部门收集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市商务委员会。经市外办组织专家审批翻译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