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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协助新余农村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协助新余农村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余府字〔200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8年,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支持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做大做强的号召,着力协助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圆满完成了清收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主动、清收到位、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清收工作综合先进单位(7个)

  渝水区政府

  分宜县政府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

  市法院

  市检察院

  二、完成清收任务先进单位(13个)

  市外经贸局

  市国家安全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

  市水利局

  市招商局

  市总工会

  市物价局

  市司法局

  市档案局

  市残联

  驻厦门办事处

  三、清收工作组织先进单位(10个)

  仙女湖区管委会

  仰天岗管委会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地税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农业局

  四、清收工作先进个人(19人)

  刘晓燕(女)  市委组织部

  刘永华     市纪委

  傅塘根     市委政法委

  李志伟     市纪委

  赖新云     分宜县政府

  晏小明     仙女湖区管委会

  张建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曹东明     新余银监分局

  熊小青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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