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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计划完成
  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我市在2008年初即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政府信息梳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省、市政府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于08年5月1日前全部完成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
  (三)建章立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繁杂细致的工作。只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运行。为此制定下发了《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萍府令[2008]46号),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试行办法》、《萍乡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萍乡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等各方面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主体都依照市级制度建立了自身的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程序、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等各种规章制度。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网络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为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工作,市政府投入164.2万元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统一平台。平台所有政府信息由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负责保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技术保障。目前,全市包括各县区及其乡镇在内共379个部门单位通过此平台在网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初步形成目录规范、层次分明、易于监控、便于管理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体系。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同时,我市还分别在市及各县区组织举办了六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及其乡镇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操作人员4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在下半年进行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使广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条例》实施的意义,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市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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