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我省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闽价商〔2009〕37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省外直供的中小学教材,因我省征订数较少或征订结束以后要求少量补货等原因,出版社没有专门为我省开机印制而以省外价格部门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转供我省的,其封底标注零售价格如高于《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09]8号)所核定价格的,一律按我省核定的价格执行;其封底标注的零售价格如低于我省核定的价格,则按标注的零售价格执行。
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09]8号)附表1中公布的语文出版社《语文》1至9年级上册教材全部更正为下册教材,零售价格不变。附表2中公布的中国地图出版社《地理图册》(配人教版)七下,其零售价格更正为4.51元;另增加公布中国地图出版社《地理图册》(配人教版)八下,零售价格为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