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发展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的决定
(萍府字〔2009〕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开放主战略,抢抓发展机遇,沉着应对来自各方面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开放型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均好于年初预期。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0637万美元,增长25.2%,其中现汇进资4520万美元,增长25.5%;实际利用内资完成46.5亿元,增长16.25%;出口贸易完成2.5亿美元,增长30.3%。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新形势下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萍乡经济开发区、安源区、上栗县等3个单位“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综合奖”;授予莲花县“利用外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湘东区“引进省外资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芦溪县“出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