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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省建设行业一线施工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和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到“十一五”末,主要工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其中关键岗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高级工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2%以上。力争到2020年,我省建设行业高、中、初级施工人员的比例达到先进省(市)的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为把我省建成经济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为开展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未经培训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拒不改正的要给予处罚。

  企业可结合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实习场地,选拔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员参与技术攻关。支持企业为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实训基地。大型施工企业要将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度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四、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大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资金投入力度。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资金的投入力度。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区(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可报请同级政府同意后对这类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

  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阳光工程”、“示范工程”、“再就业专项资金”等各类专项基金用于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五、加强领导、切实将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一)为了切实加强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成立《陕西省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子青厅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机构领导这项工作,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省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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