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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陕价行函〔2009〕22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劳社函〔2008〕827号)收悉。考虑到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方式及范围的特点,为减轻这类考生负担,经研究,同意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不分考试等级,统一按照我省职业资格考试B类五级执行,即每人150元。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合格证书》及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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