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旺泉小区命名的批复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旺泉小区命名的批复
(萍府字〔2009〕19号)


市地名办:
  报来《关于“旺泉小区”命名的请示》(萍地办字〔2009〕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萍乡盛世达置业有限公司在安源西在道以北、硖石路以东、旺泉路以南、江林冶金有限公司以西建造的住宅区命名为旺泉小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