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党组字〔2009〕5号)
各科(室、队),应急办、法制办、人防办、信息化办: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宜发[2009]5号,以下简称《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现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基本完成。活动范围:办公室党组及归口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重点是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活动,但不作具体要求。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弘扬井冈山精神”要求,紧紧抓住“解放思想,迎战困难,加速赶超,争先进位”这个主题,以求真务实贯穿始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推进改革开放、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和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促进宜春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三、目标任务
学习实践活动要着力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干部受教育、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达到“六新”的目标。
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有新提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事关我市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和本办建设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进一步形成共识,树立符合宜春实际和办公室特点的科学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