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访局市长专线电话、市长信箱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信访局《市长专线电话、市长信箱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市长专线电话、市长信箱工作方案
(市信访局)
为进一步拓宽民声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市长专线电话、市长信箱”(以下简称“市长专线信箱”)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及受理范围
“市长专线信箱”是指市政府设立的,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集关于中央、省、市民生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向政府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向市政府的有关反映,由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回复、报告工作。
2、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重大、紧急情况,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及领导呈报,并按领导批示交由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及时妥善处理。
3、坚持“拓宽民声渠道、加强民生监督”的原则。畅通反映渠道,关注民生、尊重民意、吸纳民智,及时向市政府及领导报告一个阶段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处理好群众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投诉举报,不断改进政府工作。
4、坚持“加强监督、不搞舆论炒作”的原则。定期将受理办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有效途径予以公布,实实在在地办好事、办成事,使群众信任,让群众满意。
(二)工作职责
“市长专线信箱”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办理和回复“省长手机、省长信箱”交办转办件,以及群众给市政府及领导的来电来信;向市政府及领导报告群众对改进政府工作的重大建议和意见;接受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反映与投诉;对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向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转办、交办、督查、通报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事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群众来电来信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对全市“县(市、区)长专线信箱”工作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