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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观光游览景区特定节假日期间向市民免费开放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观光游览景区特定节假日期间向市民免费开放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旅游局“2009中国生态旅游年”工作部署,落实我市2009年确定的有关民生工程事项,激发全市人民倾情自然和谐、热爱家乡山水的情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观光游览景区(点),在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重阳节(非黄金周期间)等特定节假日当天,面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境内公开对外挂牌售票的观光游览景区(点)(名单附后)免收大门票,游乐型、参与型景区(点)除外。
  二、实施时间
  端午节、六一节、中秋节、重阳节当天(非黄金周期间)。2009年中秋节与“十一黄金周”重叠,考虑景区(点)承载能力,不对外免费开放。
  三、实施对象
  全市居民(含各县、市、区、山),凭九江市居民身份证(或九江市户口本)、暂住证、“绿卡”,学生凭学生证或九江市户口本。
  四、实施要求
  1、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全市观光游览景区(点)在特定节假日期间面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是九江市2009年89项民生工程事项之一,市政府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市人民作出了承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因工作缺位而导致此项为民实事不能落实到位的现象发生。
  2、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内承担此项任务的景区(点),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级旅游部门要主动靠前,指导各旅行社提前做好“四节”期间“爱我家乡--九江人游九江”的组团工作,引导市民在节日期间尽量组团出游,做到合理流动,安全、有序、文明游览。各地3月底前要将此项工作方案报送到市假日办。
  3、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各级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市、各县(市、区、山)假日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分解任务,制定游览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安全防范、交通疏导、接待服务等相关工作。市、各县(市、区、山)假日办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咨询、处理投诉,与各相关景区(点)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4、切实保障游客安全。全市免费开放的观光游览景区(点)必须在大门口售票处设立购买游客人身保险窗口,张贴提醒游客自觉购买保险的“温馨提示”。组团游客由旅行社统一代为办理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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