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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今年2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转交需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共702件(其中建议266件,提案436件)。为落实好这些建议、提案的办理任务,现就交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相关单位均有承办建议、提案的职责。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认真开展好今年的办理工作。
  二、办理要求
  1、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规定》的要求,按时、按量、按质,全面落实好办理任务。要及时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办理工作方案,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2、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办理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办理工作细则,使本单位的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要对建议、提案逐件签收、建档收文,如确认交办件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或认为交办单位有遗漏及对主办、协办分工等存在不同意见的,请于签领交办件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阐明理由,加盖公章后速反馈市政府督查室,便于调整处理。
  3、凡交办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明确一个主办单位,其它为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办理,协办单位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的办理任务并适时将协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最后由主办单位综合办理落实情况后统一答复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务必解决;有困难的积极争取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尤其是涉及政策、权限方面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当面说明解释客观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4、给代表、委员的书面答复函,态度要诚恳,内容要实在,格式要规范(具体答复格式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分别答复每一位代表、委员(也可商请第一建议或提案人转交其他联名代表或委员),并给每一位代表、委员附上三份《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各承办单位在办前、办中、办后要与代表、委员主动联系、了解案由、协商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切实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办理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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