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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见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政府党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保增促调举措,争创科学发展优势,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为实践载体,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千方百计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使政府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实践上来,在探索具有宁波特色科学发展道路上始终走在前列。

  二、目标要求

  市政府党组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牢牢把握科学、民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和改革创新,激励全市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有作为,在转型发展、创新机制上有突破,在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面有进步,在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服务民生,共渡难关方面有提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在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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