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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八条 专员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纠正处理,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向财政部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专员办。

  附件:

  1. 河北省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初审、复审部门承办单

  2. 河北省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终审部门承办单

  3. 申报人采取完税证、税务机关使用汇总缴款书缴纳税款证明

  4. 委托书

  5、××××年上(下)半年专员办(  市(县))审批一般增值税收入退库汇总表

  6. 地市(县)财政局审批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返月报表

  附件1:河北省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初审、复审部门承办单

退税申请单  位 
    市(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经初审,该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实现销售收入     元,其中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    元,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  %;该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共计    元,按  的返还比例计算,拟退付该企业  年 月至  年  月一般增值税    元。请领导审核。
审核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厅审核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初审和复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退税企业无需填写此表。

  附件2:河北省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终审部门承办单

退税文号财驻冀监退[  ]   号
退税申请单位 
企业申请退税金额 
初审部门批复金额 
复审部门批复金额 
专员办承办处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复核人:               年     月     日
处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办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办领导审批意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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