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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10.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由农业部门牵头,制订和修订农业地方标准80项,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县20个、示范区100个。抓紧完善《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发展规划》,建好57个国家投资和75个省投资的县(市、区、场)质检机构,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共享平台建设。实行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抓好10个县市的农产品标识化流通试点。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可的申报。深入开展“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力度,严格监测产地环境,规范投入品使用,加强重点行业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超残农药等违禁物品行为。抓好农资生产,加强价格监控,确保农资有效供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11.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加快农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流通服务,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落实免收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政策。办好红星农博会、西部农博会等会展活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大力扶持和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大户和流通中介组织,健全农村新型流通网络。探索开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创建一批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扶持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对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实行信贷优惠政策。
  三、大力拓展农业外部增收空间
  12.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导致农民工返乡的突出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破解农村劳动力就业难题。继续坚定不移地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就业引导力度,努力保持现有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就业跟踪服务,帮助其搞好岗位对接和生产资料落实,使其尽快进入就业岗位。鼓励省内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稳定劳动用工,对新增安排就业岗位的企业和单位实行政策扶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新开工的水、路、电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增公益性岗位,适当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尽快制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政策,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业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鼓励农民工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学费、培训费补助。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计划”、“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对用工单位开展的返乡农民工适岗培训给予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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