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安监〔2009〕44号)
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
省纠风办近期以《青海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政风行风测评排序情况通报》公布了省政风行风排序结果,从各地区看,西宁市在11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10位;海东地区在11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10位;海西州在10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7位;海北州在10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8位:海南州在11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11位;黄南州在10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8位;玉树州在11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10位;果洛州在10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8位。从全省测评排序情况看,在11个考评的行政执法部门中,安监部门排名第10位。全省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工作亟待加强。
为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省局制订了《关于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为《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加以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年终报省局。同时,请将《实施意见》转发至辖区内安全监管部门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满意度,根据《青海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政风行风测评排序情况通报》(青纠办发[2009]1号)情况,结合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围绕政风行风评议内容,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义
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内在要求,是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监管监察方式、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是建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安监队伍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监管的具体要求,是促进安监队伍强化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抓手,是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队伍在政风行风评议中所面临形势的现实要求。各级安监机构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观发展活动,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安全监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