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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商标事务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仟        元整(¥   ),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1、甲方于签约时以        方式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签约后  日内以       方式一次性付清。
  3、分期付款:
  甲方于签约时支付首期费用人民币   元整(¥   ),并于代理事务完成后支付余款人民币    元整(¥   );
  4、其他支付方式:              
                          
  五、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其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其它: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因一方的违约或过错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违约方或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它: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        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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