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关于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通知
(琼建人教函[2009]25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筑企业:
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填写说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安函[2008]30号)精神,现将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换发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证书工种: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P)、建筑架子工(F)、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建筑起重机械司机(S)、建筑起重机械司机(W)、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S)、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W)、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其中:P是指普通脚手架;F是指附着升降脚手架;T是指塔式起重机;S是指施工升降机;W是指物料提升机。
二、换发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1.证书原件;2.《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申报表》一式两份(表格须贴好照片);3.身份证复印件;4.交照片一张。
请各单位于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到海南省建设教育协会(海口市琼苑路省府住宅南区24栋301房,联系电话:65326216)办理换证手续。
三、新证书换发后,原证书作废,不再使用。
附件: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申报表
海南省建设厅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申报表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性别
|
| 相片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操作类别(工种)
|
| 等级
|
|
证书编号
|
| 发证时间
|
|
原发证单位
|
|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