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 海
承办人:缪 磊 聂建红 赵永强 郝晨光 李 琛
20、大力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工程。
分管责任领导:闫晨曦 具体承办处室:计财处
负责人:成 宏
承办人:李成喜 陈辅强 梁海荣 王 萍
21、以实施循环经济试点省为契机,从社区和城市入手,以非工业百户污染较重的单位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
分管责任领导:郝培亮 具体承办处室:科技处
负责人:郝增元
承办人:董跃文 王世超 董宝军
22、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鼓励企业通过新股发行、整体上市、借壳上市、增发、配股等途径筹集资金。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分管责任领导:闫晨曦 具体承办处室:计财处
负责人:成 宏
承办人:李延英 梁海荣 马青竹
23、开工建设灵丘-山阴-平鲁、五台山-忻州-保德、平定-太原(阳曲)-佳县、长治-临汾-吉县等27条高速公路。
分管责任领导:赵建宏 具体承办处室:省重点办
负责人:刘继承 承办人:刘继承 贾鹏飞
24、新建改建一批国省干线、旅游公路、煤运通道和农村公路。
分管责任领导:赵建宏 具体承办处室:省重点办
负责人:刘继承 承办人:史红权 贾树彬
2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6%和2.6%。
分管责任领导:闫晨曦
具体承办处室:计财处 城建处
负责人:成 宏 张 海
承办人:李成喜 韩瑞林 梁海荣
26、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大力实施重点城市、区域的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大运高速公路清洁走廊建设。不断提高11个重点城市的烟尘控制覆盖率。
分管责任领导:闫晨曦
具体承办处室:城建处 计财处
负责人:张 海 成 宏
承办人:韩瑞林 李成喜 梁海荣
27、推进粮食物流体系建设。
分管责任领导:赵建宏 具体承办处室:省重点办
负责人:刘继承 承办人:史红权 贾树彬
28、在价格政策上,对鼓励类服务业实行水价、气价、电价与工业同价政策。
分管责任领导:闫晨曦 具体承办处室:城建处
负责人:张 海
承办人:韩瑞林 赵永强 聂建红
29、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分管责任领导:闫晨曦 具体承办处室:计财处
负责人:成 宏 承办人:王素琴 王 萍
30、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6%。
分管责任领导:闫晨曦 郝培亮
具体承办处室:计财处 科技处
负责人:成 宏 郝增元
承办人:王素琴 董宝军
31、完善节能指标考核体系。
分管责任领导:郝培亮 具体承办处室:科技处
负责人:郝增元 承办人:董跃文 赵 媛
32、鼓励开发和适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分管责任领导:郝培亮 具体承办处室:科技处
负责人:郝增元 承办人:王世超 董宝军
33、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配套措施。
分管责任领导:张立光 具体承办处室:统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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