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4、全面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进一步完善“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考核评估办法,明确创建目标,规范申报程序,严格考核评估。
  5、统筹做好其他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继续做好对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残疾人、妇女、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及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1、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鄂政发〔2008〕60号文件落实力度,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本级建立5亿元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强化实名制管理。制定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补助风险补偿和贷款奖励机制,全省发放小额贷款担保新增8亿元。
  3、大力开展“回归创业工程”。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纳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总体安排,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
  4、完善公共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服务队伍能力建设,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开发创业服务培训课程,拟订创业服务培训计划,提高创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推出一批创业典型,命名一批创业基地,表彰一批创业成果。
  三、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就业岗位
  1、新建项目扩岗位。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扩展就业空间。把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扩大内需的举措紧密结合,制定就业岗位开发计划,使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更多就业。
  2、扶持创业带岗位。通过帮助5万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20万人就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3、落实政策增岗位。通过落实减免税和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积极支持经营状况好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多吸纳就业。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审批期限延长至今年底。
  4、灵活就业创岗位。全面落实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扩大政策范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2009年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