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经营许可证第二轮发证工作。认真按照总局7号令的规定,对2009年许可证到期的批发企业,一律按规定重新申报、组织审查。通过第二轮经营许可发证工作,严把准入关,促使批发企业进一步改善仓储条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彻底解决一些老的批发企业仓库最低限度达标问题。
(五)开展标准宣贯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待国家新修订的《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颁布实施后,立即开展标准宣贯和培训工作。组织一期各市、重点县(市、区)监管人员和驻厂安全督导员宣贯培训班;分期分批的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在各市、县(市、区)全面检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两次全省性的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抽检,抽检率达到20%以上,除检查生产企业外,重点检查批发企业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违规使用氯酸钾,发现问题,按照规定对批发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七)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在生产经营淡季,组织市县安监局监管人员和部分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赴省外烟花爆竹主产区学习考察,找差距、查不足,提高我省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八)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九)会同有关部门和处室做好烟花爆竹立法调研等工作。
二、加强机械、轻工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部署要求,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结合“四个战役”的工作部署,针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二)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关于在机械、电力等行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机械、轻工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7]28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安全标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夯实基础工作。要加大监督力度,对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不力或进度缓慢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未按期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达标。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