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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009]58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认真做好2009年淄博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手足口病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鲁卫疾控字[2008]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及早部署防控工作

  各区县、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技术专家组、疫情应急处置组,积极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3月中旬,召开各区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全市2009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区县相应召开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会议,及早部署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3月底之前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防控技术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防控工作能力,按照“市负责区县、区县负责乡镇(村)”的原则,做好相应人员的知识培训。市卫生局于3月下旬举办全市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对各区县疾控机构、各级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手足口病病原学、流行病学、标本采集、疫情网络直报等知识及诊疗技术进行培训。

  三、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

  为全面掌握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情况,4月中旬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

  1、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重点加强对手足口病定点收治医院的检查和指导工作,主要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手足口病患儿隔离情况、病房消毒措施落实情况及传染病报告质量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08年版)》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版)做好病例的诊断治疗和防控工作。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工作,按要求设立发热和疱疹病专门诊室,做好诊室和候诊区的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工作。收治手足口病患儿的病区相对独立,按肠道传染病隔离,严防医院内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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