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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2.1 领导机构

  省红十字会成立省突发公共事件人道救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由省红十字会会长担任总指挥,专职副会长和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省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赈济救护处,省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总协调,其他处室配合实施救助工作。

  2.2 职责分工

  赈济救护处:承担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救灾救助工作;收集、汇总、核实省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综合信息,根据相关信息提出初步救助方案;组织灾情考察,对下级红十字会救助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负责向中国红十字会报告突发事件和灾害损失,请求紧急援助;经省政府同意,负责向省内外和社会各界发出人道主义救助呼吁,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协调落实国内外、省内外救助款物的调拨计划;组织救灾救助物资招标采购;负责救灾救助物资仓储、调运;负责指导灾区人道救助工作及救助物资的发放;负责报告国内外及社会各界捐助款物的使用及救助工作实施情况;协调落实受困群众和伤病员的救助及派遣救援队伍等。

  办公室:负责救助款项管理和拨付;负责接收各种渠道的捐款捐物及账务管理;向赈济救护处通报捐助款物到账信息;负责接收款物的审计工作;安排接待国内外、省内外红十字组织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的询问和来访。

  组织宣教处:负责及时收集、编写突发公共事件概况及救助信息;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以及社会募捐款物收支情况的对外公布,向有关部门报送数据;保证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信息网络正常运行,负责在中国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网站上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灾情及救助情况;负责招募和通知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参加救援行动;负责开展救灾募捐义演、义卖等专题活动,协助做好社会募捐工作;承办表彰奖励、授予捐赠者奖章、荣誉证书等相关事宜。

  2.3 现场指挥

  在省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省红十字会派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相关市州、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救助工作。各市州红十字会应设立预警电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省红十字会备案。

  2.4 运行机制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省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中国红十字会、各市州红十字会以及新闻媒体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建立信息联系网络。

  信息网络图示(略)

3 应急响应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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