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石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执行,同时要保证市场供应,并向价格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七、各市价格部门、中石油、中石化江苏分公司在3月25日14: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传真电话:025-83275050)。
八、调整后的价格从2009年3月25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
1、江苏省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表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略)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江苏省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价区 | 90#高清洁汽油 | 0#柴油 |
一价区 | 6500 | 4.81 | 5750 | 4.92 |
二价区 | 6535 | 4.84 | 5780 | 4.94 |
三价区 | 6555 | 4.85 | 5800 | 4.96 |